犯人送狱警400万
法院回应是行贿还是被骗
此前,崔振刚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永、高銮和辩护律师认为,两人是受到狱警崔振刚诈骗,是被害人,而不是行贿人。崔振刚以办理保外就医为名,多次骗取李永、高銮钱财,但是并没有为李永办理保外就医,应构成诈骗罪。
南京中院认为,崔振刚在办理保外就医的过程中虽然有夸大办理能力、作用的行为,但他也确实积极联系为李永办理保外就医。在担任监区值班民警时,崔振刚违反监狱规定,私自给李永传递书信,将个人手机交给李永用于对外联系,为操作保外就医事宜提供便利;崔振刚利用管教民警与监狱医院医生有工作上的联系的便利条件,为了能在监狱外的医院开出虚假的高血压三期证明,崔振刚还请朋友帮忙,让朋友向医院医生打招呼。
南京中院最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浦口区法院对李永的一审判决,李永犯行贿罪与前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撤销浦口区法院对高銮的一审量刑部分判决,改判高銮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