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华频道 > 社会新闻 > 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 男子破坏军婚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3)

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 男子破坏军婚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3)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6-12-19 14:56编辑:hanmeimei
分享:

明知对方是军嫂仍同居 男子破坏军婚

【延伸阅读】破坏军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四种情形属于情节加重,第五种情形属于结果加重。)【注:与情节加重犯相对的是情节减轻犯,我国刑法规定了可能出现立功、自首等情况作为情节减轻犯。而结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结果减轻犯,我国刑法也未对此有相关规定。】

图说天下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