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押金照片就要打码
今年1月21日,李女士到该店选样照。店方称,如要退300元预约金,照片就要打码(包括满屏细线和店家标徽)。她向重庆晚报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这是她与该店工作人员的对话。
李女士:“先前为什么没有说?退押金照片就打码,这明显不合理。”
工作人员:“这是最终开会定下来的,我也改变不了。”
李女士:“你看,样照上面的宣传标徽,把脸都遮了!”
工作人员:“还好吧,照片出来之后没有电脑上这么明显。”“我们要消化很多订单,需要你理解一下。”
李女士觉得太不合理,退回300元预约金。今年3月18日,她领回的免费九宫格照片,脸上、身上果真被打码了。
收300元也是亏本在宣传
艺术照虽然制作精美,脸上却盖上虚线和店面标徽,李女士觉得很遗憾,这样的照片没有意义,不过是商家宣传的工具罢了。
重庆晚报记者查看了双方所签合同,商家并未注明如退还预约金照片就要打码的内容。
25日,自称该工作室合伙人之一的男子接待了重庆晚报记者。对于照片打码一事,他起初态度强硬:“照片最终解释权,归我们是吧?”后该男子情绪缓下来说:“第一次做活动没有经验,合同上没注意细节造成误解。”男子说,有上百名客人来免费拍照,超出他们预期。“拍一个顾客,我们单支付给化妆师、服装师、摄影师、后期师基本薪酬达到百元以上,加上服装和制作相框成本等,即便收300元预约金,也是亏本做宣传。”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李琅实习记者王艺李承宗摄影报道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在重庆晚报记者协调下,该工作室负责人同意为已打码的客人重新制作照片。
南岸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商家单方面提出“最终解释权”不符合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退还预约金照片就打码,商家应提前告知消费者。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称,商家在没有提前告知情况下,单方面硬行要求消费者通过打码实现营销目的,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其次在证据充分情况下,商家还可能侵犯消费者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