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强迫下跪、非法扣留……
根据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薛燕的说法,案件中,一名催债人当着小颜的面殴打小陈,并且让他下跪。这种手段让小陈和小颜当即被吓住,也不敢逃跑。
“你赶紧还钱吧,不然我们这位大哥很有背景的,回头你吃不消!”见势,另外两名要债人趁机威胁。随后,葛某等人将这对情侣带到了一家足疗店,将他们分开关押。
直到小陈答应回去筹钱,讨债人才分成了两拨,一拨人带着小陈到江苏张家港拿钱,剩余两人则负责看管小颜。
小陈筹得3万元后,重新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此时,葛某等人依然没有放过小颜。
“用沙发把卧室门给抵住,别让女的给跑了!”葛某在宾馆预订了一个房间,吩咐手下牢牢看住她。
最后,小颜趁着看管她的人上厕所,偷偷跑了出来。
要债人否认扣留拘禁
经警方查实,小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59小时,小颜则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26小时。不过,犯罪嫌疑人葛某只承认债务纠纷,否认扣留、拘禁等违法行为。
“我就到梅山帮他们开了一个浴室,让他们住在里面,然后他们就商量着怎么去筹钱。但我一直都不在,我只是去送饭的。”葛某说。
近日,葛某等债主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检方批捕。
“从时间上来说,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就可以达到追诉标准,或者在非法拘禁过程当中有殴打辱骂的行为,那么不管约束了多久,他也构成非法拘禁罪。”薛燕表示。
民众法律意识亟待提高
近年来,类似民间信贷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债主采取跟踪、恐吓、拘禁、殴打等极端手段引发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2015年,南京7名男子为替人讨债,联手拘禁殴打欠债人,致欠债人出血性休克而死。最终,5名主犯因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均获刑10年以上。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严厉打击非法追债活动并取缔黑社会性质的“财务公司”的同时,更应该关注非法借贷这个源头。何为非法借贷呢?
根据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利率24%以下为有效借贷,受法律保护;利率超过24%不到36%借贷部分有效,但法律不予强制保护;借贷利率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川表示,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
“你知道你权利的界限,才能更好地承担责任,也才能有所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