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乏支持声音,微博网友“花开半夏”就认为不必上纲上线,“礼服只是用了国旗元素,宣扬中国风,并不是把国旗穿在身上。”
18日中午,徐大宝连发两条长微博解释自己穿着国旗礼服的用意,希望大家能理解原谅。
据徐大宝称,这件国旗礼服出自她个人创意,使用的是婚纱专用绸缎,设计初衷意在传播中国元素,并没有对国旗冒犯的意思。“我希望能展示中国网红的自信和爱国,向世界展示中国之美。”她还说走红毯时,耳边不停地回响《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这首歌。
根据公开资料,徐大宝身兼演员和网络主播。2015年,开始了其网络主播的生涯,并正式成为职业女主播。2016年4月,参演其首部电影作品,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至今已出演过两到三部作品。
该法律惩罚还是道德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有网友援引《国旗法》第十八条中“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的规定,认为徐大宝此举有违《国旗法》。
借用五星红旗形象的“国旗装”算不算得上毁损、玷污国旗呢?“多少元素,或多少元素的组合视同国旗,并不清楚。”微博认证为知名法律博主刘文华律师(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解释道。
刘文华表示,国旗装也不能等同于国旗礼服,毕竟《国旗法》至今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规则。他还补充道,按国家规定制式制作的国旗,才肯定是国旗。做了《国旗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才算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