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小姐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自己被医院“忽悠”了,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南京秦淮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11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中,贾小姐与医院分歧很大。贾小姐认为对方是个骗子医院,这些整容项目都是骗钱的,根本没用。而整容医院认为手术已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他们没有任何过错。
经秦淮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对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了鉴定,南京医学会认为:医院前两次手术中未见违规之处,但患者在进行了三、四次手术后仍然要求手术时,医院需对患者的心理进行评估,需考虑患者是否可能“美容成瘾”,此后是否手术要十分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