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究竟是什么合同?
在合同的性质上,游女士和经销商双方各执一词。2014年,双方签下了一份《重庆爱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理购车合同》,游女士认为,这是一份买卖合同;经销商称,这是一份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性质不同,决定了游女士和经销商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关系,也决定了要承担责任的范围。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合同》中“代理购车合同”的字体型号明显偏小,判决书也特意提到了这个细节。《合同》明确了游女士付款、逾期、定金、罚金等细则,从法律上看,这些都是买卖合同的要素。最终,法院从根据《合同》的内容和相应的法律条款认定了双方的买卖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