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案发,尚有2.12亿余元未归还。2015年初,被告人郭丽杰全面负责裕达置业工作。同年5月,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副经理的被告人肖艳玲向郭丽杰汇报部分银行的承兑汇票陆续到期,郭丽杰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指使肖艳玲使用张新成之前采取的手段,从中原银行西华支行、鹿邑支行骗取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公诉机关根据指控的事实,认为应当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追究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及高管和职员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刑事责任。随着庭审的进行,郭文贵在这起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犯罪案件中起到的作用也明晰起来。
根据被告人张新成的供述,2008年开始,郭文贵提议从河南的银行申请贷款。张新成向法院承认,在郭文贵授意下,通过成立“空壳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从银行骗取贷款,通过这种方式一共向银行贷了44笔,共计14亿多元。张新成表示,这些钱到账之后是老板郭文贵和马成安排他转款,大部分资金都用去了北京的公司,其中还有一些转向郑州的公司,以及用于境外转款等。庭审中,公诉机关还当庭播放了时任裕达公司副总经理马成的作证视频。马成表示,“我们拿着假合同以需要资金为由,向银行办理贷款或承兑汇票。这些事情说实话我不愿意去做,但是我只是个打工的,不做就会丢掉工作”。
马成称,“我一般情况下会在晚上向郭文贵汇报工作,用电话汇报的情况最多,比如关于裕达置业办理贷款、承兑汇票,以及贷款资金用途的事情”。“张新成当面向我汇报时,我会马上当着张新成的面,用免提电话给郭文贵请示,郭文贵说:同意,抓紧办。这样,就可以让张新成能够直接听到老板的指示内容,他会更放心,也会更用心去办。”他表示,日常的贷款、还款,包括裕达公司的收支情况,张新成经常会编成短信发给他,他再转发给郭文贵。“郭文贵对公司的收支情况非常清楚,并且控制得很严”。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会计徐莉娜的证言称,没有老板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