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前,玲玲一直是个好学生,还曾获得过奖学金,但却因感情受挫、缺失亲友的关怀,在慌乱中犯下了过错。”辩护律师的发言让旁听席上玲玲的家人泣不成声。
而玲玲也向法庭哭诉,希望能有一个重返校园的机会,她一定重新做人,好好学习,学成后回报社会。
控辩双方就量刑有不同意见
“案发时,被告人的身心极度虚弱,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她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一时糊涂才将婴儿杀死,本案中的施害人本身也是受害人。”辩护人对被告人玲玲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定性不持异议,但他认为,玲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情形较轻的类型,且认罪悔罪,有自首情节,应当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