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报道得知,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欣泰电气不服深交所退市决定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欣泰电气的诉讼请求,IPO造假退市的欣泰电气起诉深交所结果败诉!据悉,此次欣泰电气败诉,距离上一次法院作出的裁决仅仅过去半年。
因为不服监管层作出的退市决定,欣泰电气到处起诉。然而,欺诈发行收到的后果是一败再败。
此前,欣泰电气不服证监会处罚及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被诉处罚决定和被诉复议决定合法有据,对欣泰电气上诉不予支持。
深交所表示,对于欺诈发行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全力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欣泰退市案一审败诉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是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
2017年12月22日,欣泰电气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发生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施行前,深交所的退市决定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9月22日晚间,深交所官方微信披露,2018年4月13日,深圳中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本案。近日,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证监会认定欣泰电气存在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为2016年7月5日,此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已经生效,深交所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对其作出退市决定,于法有据,判决驳回欣泰电气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