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通过专业鉴定
力证富商买游艇时“精神异常”
在法庭上,妻子拿出了病历,从病历上可以看出,富商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已十余年。
所谓“双相”是指“郁”和“躁”两种情绪。对于正常人来说,无论悲伤或兴奋都会在一个正常的区间内,但是对于“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来说,他的“郁”“躁”两种情绪的峰值会特别高,也就是说,发病期间,他可能会特别兴奋或者情绪特别低落。
因为涉及多次鉴定,这个官司一打就是几年。其中,原告方面出具的是当地司法精神鉴定所给出的意见,富商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在签合同的那几天,是“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
此后,上海某知名司法鉴定所也给出了相同的鉴定意见。主要依据是,长期以来就诊,吃药,2012年3月15日自诊时,病例描述“近二周病情略有恶化”,3月22日“妻陪诊,患者兴奋、话稍多、挥霍,继续治疗”,由此推断,3月底签下游艇购买合同时,他正处于发病期。
原告律师还说了几条表象:第一,富商一开始购船目的明确,是给妻子做生日礼物。但后来又说宁可离婚也要买船,这不符合常人思维逻辑;第二,那段时间除了买游艇,富商还在联系法拉利经销商说想买一辆车送儿子,甚至还约朋友一起去莫斯科买楼,可见那段时间的消费比较离谱;第三,富商光顾游艇公司生意,还送游艇公司老总价值十来万元的海象牙,不符合常人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