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反锁房屋点燃卧室
“我在家中把父亲杀了,本来也想杀母亲,但没有成功,我砍伤母亲后,她跑出去了”,受审时,陈某供述称,他和父母之间频繁吵架,关系不和。产生杀死父母的想法是在案发前半个月左右。当时,他向父母提出将另一套房子过户给他,却遭到父亲的拒绝,“我告诉过他们,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如果不给我房,我就把他们杀了”。
案发当日,陈某在家饮酒后,再次想起了父亲不肯将房屋过户给他一事,并越想越气。“我本来打算一个月后再动手,但是借着酒劲,就提前动手了”,陈某说,他从卧室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刀,推开父母的房间,先用刀把父亲刺死,随后又砍了母亲的额头,“当时没有砍死她,她跑到楼下去了”。
据了解,事发后,陈某把防盗门反锁,随后将自己所住的卧室放火点着,后躺在父亲的尸体上。民警赶到并封锁现场,在消防人员将火扑灭后,民警强行破门进入,将陈某带走调查。根据现场勘查笔录显示,陈某头朝北,呈仰卧位,有生命迹象,陈某腿下压着一具男尸。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证明,陈某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砍击头面部,刺击颈、胸、腹部,伤及左颈部静脉、右颈总动脉、心脏等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高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