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伙同王某、廖某(已被移送起诉)等人按照刘某提供的地点在湖北省建始县一夜市采取殴打、威胁等暴力方式,强行将邹某用一白色轿车带至恩施市某酒店内,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解救。至此邹某被非法拘禁约7个小时。
该案发生后,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有效的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公平正义,建始县公安局民警克服种种困难、连续作战,往返恩施、建始两地10余次,加班加点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赵某、王某等人均对非法拘禁邹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王某、赵某等六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起诉。
刘某到案后,对其伙同丈夫赵某利用“美人计”色诱邹某现身,然后非法拘禁邹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刘某被建始县公安局移送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面对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