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4岁半盲少年遭逼供认下杀人罪
没有家长律师陪同
被拷问两天后认罪
随后,警方将桑福特带回警察局,在拷问两天后,指出桑福特已认罪而宣布破案。
审讯中,桑福特先后给出了3个版本的“故事”。
警官们先开着一辆没有标记的警车,带着14岁的桑福特回到案发现场。那里发生了什么,没有记录。凌晨4点,一行人回到了警局,在一间讯问室,桑福特放弃了沉默权。
后来,不少专家和媒体都批评,警方居然在没有家长或律师的陪同下,审讯一名14岁儿童,这种举动相当离谱。
拉 塞尔打印的口供上写着,桑福特承认他和其他3个朋友计划打劫案发的那栋房子。他们首先在一间餐馆碰头,然后分配枪弹。根据桑福特的第一份口供,在开车前往 案发现场的路上,在抵达目的地之前,桑福特要求下车,然后走路回家了。在桑福特家里,他的朋友跳进后院,然后告诉桑福特他开枪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