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4岁半盲少年遭逼供认下杀人罪
第二天早上桑福特被释放,但当天晚上再次被带入警局。
桑福特的第一个故事讲不通。他说的所谓聚头的餐馆早就关门了,他说的枪的口径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不符,多名证人看到两个男子(注意是两个而不是4个)从案发现场逃走,两人的特征都与桑福特不符。
但桑福特接下来给出的两份口供就接近警方想要的了。
第二次审讯过程没有记录,唯一的证据是警方的一份打印声明。
这次,桑福特说他和三个朋友在一个公园(不是餐馆)碰头,他提到的枪也与案发现场的凶器相符。
在桑福特的第三份讯问里,他说两个朋友开货车(与前两份口供提到的车型不同)跑了,他和另一名从犯则跑出了案发现场——这与多名证人的证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