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少女被引诱卖淫
而另外一名公职人员,国税局的刘某,5月14日,在慈利县火车站天臣假日酒店,与满14岁的受害者发生了性关系,并支付嫖资1100元。因此事,刘某被慈利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刘某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及公职。
刘某在电话中说,自己已经失去公职,不想做任何回复。
一名受害者家长表示,“对刘某的处理很不满意。”
对此,慈利县法院一名法官称,案发时,受害女孩已满十四岁,按照相关法律,无法对其定罪,只能做行政处罚,由组织做纪律处分。
“判多久就是多久,她该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