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牵出反腐案
多名涉案官员相继“落马”
退赃并未让事情结束。2014年10月9日,驻马店市纪委通知龚红勇谈话。龚红勇交代,与屈东森存在不正当经济关系,但款是分三次收的。而屈东森证实,60万元是一次性送的,并提供相关取款凭证。次日,纪委对龚采取“两规”措施。
除了龚红勇,赵兴华和张金泉也先后于2013年8月、2014年11月被查。
2015年5月27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指控龚红勇涉嫌受贿罪,向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龚红勇对收到屈东森60万元的事实无异议,但他辩称自己收受60万元后,曾多次给屈打电话让把钱拿走,因屈在外地未果,自己主观上并没有占有60万元的故意,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屈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龚红勇在60万元被盗后,不如实向公安机关和组织交代被盗现金数额,在有关领导多次找其核实时,仍未如实陈述,时隔近三年迫于舆论压力,才筹集60万元退给屈东森,其主观上故意占有明显。
2016年11月11日,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龚红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另外,河南商报记者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一份与赵兴华受贿相关的判决书,被告人徐某犯单位行贿罪,分三次向赵兴华行贿120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