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网店卖VR眼镜:赠黄色视频成潜规则
观点
律师:卖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对于VR眼镜网店卖家搭送涉黄视频一事,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认为,就卖家方面来说,出售眼镜并且赠送黄色影片资源将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常莎表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常莎分析称:“如果情节严重,但不以营利为目的,那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出售者将涉嫌传播淫秽的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罪,将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常莎补充称,如果出售者传播黄色影片资源是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买家方面,常莎表示:“如果买家在接收黄色视频后进行传播,也可能受到行政或者刑事法律法规中对传播淫秽物品的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