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变“值班”?
加班费还得付!
现实中一些单位用“值班”等说法代替“加班”,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劳动法》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只有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如果不能补休,就得给加班工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安排调休
不能拒付加班费
节假日加班,企业调休了,可以不付加班费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有明确区别,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补休,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必须向其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加班费,不能以调休的方式拒不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