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乎每一个网民都在关注着河南民权“投毒”案犯喊冤14年获再审的后续报道吧?据悉,该案案犯曾三次被判死缓三次驳回,2018年10月3日,吴莉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在这份新的决定书中,终于出现了转机,父亲吴春红身陷囹圄14年,狱中喊冤多年后,他的案子终于有了转机。
申诉被驳回后,吴春红失去了信心。吴莉莉记得,2013年,她去监狱会见父亲的时候,父亲说,“在家照顾好家人就行,别跟我喊冤了,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然后,大哭起来。
2018年10月3日,吴莉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逐字逐句读到文末,当看到“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的字句后,她一个人躲到角落,哭了起来。父亲吴春红身陷囹圄14年,狱中喊冤多年后,他的案子终于有了转机。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此案告破。《破案经过》显示,“经侦查,同村的吴春红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讯问,吴春红交代了他报复杀人的全部过程,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起诉书显示,做带锯生意的吴春红,此前因安装电表问题,与王战胜产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战胜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其口气强硬,产生投毒报复的念头。当天交完电费后,吴春红溜入王战胜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盛面粉的瓢里。王战胜的两个儿子食用面粉、豆糁煎成的“面托”后,中毒。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司法材料中的一份《谈话记录》显示,商丘中院的相关负责人于第四次开庭前,向王战胜作出解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吴春红供述的老鼠药的药包未找到,吴春红供述放毒药的裤子已提取,但未检出毒鼠强,而认定吴春红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有他自己的供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证据。因此,本案主要证据存在欠缺之处。”
但一个月后,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
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吴春红的申诉代理律师李长青和金宏伟认为,此案有诸多疑点:投毒动机说法多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吴春红投毒;投毒现场未提取到任何与吴春红有关的证据。
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高院再审。
2018年10月9日上午11时,周岗村里人烟稀少,除了在树荫下闲聊的几名妇女,很难看到其他人。进出村子的路是土路,两侧是农田,农田的尽头则是高低错落的民房。偶尔有三轮摩托来往,压过路面后,灰尘扬起两米多高。
周岗村距民权县20多公里,人口200户左右,是县城西部一个小村庄。在任20年的村支书王印告诉新京报记者,村庄面积不大,村民大多沾亲带故,这些年来一直很平和,唯独14年前那起投毒案,“搞得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