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李某被卷进出租车的底盘,挂在排气管的挂钩上。韩某开车向前行驶,其间他两次下车查看情况,“我感到车有一阵阵摩擦的声音,正好遇上一个红灯,我就下车查看,但没发现什么。”韩某又开车行驶了100多米,异常的声音仍然没有消失,他将车停在路边,下车看了一圈发现车下的李某。庭上韩某说:“当时因为害怕,没想那么多。”他再次上车后通过倒车让李某的身体离开底盘,将其丢在马路上,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被韩某拖曳行驶了15公里后,李某已经死亡。不久后,有行人发现路上躺着一个面部血肉模糊的男子,立即打电话报警。2015年6月2日,韩某接电话传唤后到通州交通支队接受调查。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韩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李某负次要责任。三个月后,死者家属与韩某达成和解协议,韩某主动赔偿55万元,其中出租车公司垫付35万元,取得对方的谅解。
庭审最后,韩某陈述自己认罪,“谁也不想这事发生。”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