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宣判
海淀法院判处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被告人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被告人张克东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被告人吴铭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牛文举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四天前海淀法院对“快播案”的二次审理中,CEO王欣等4名被告人及快播公司代表都表示认罪,CEO王欣还对受到伤害的网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