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家属称法院未通知鉴定人出庭
念斌此次向福州市两级公安机关索赔412.85万元,包括伤残赔偿金57.35万元、医疗费17万元、后续治疗费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以及此前法院拒绝赔偿的伸冤费用、误工费等268.5万元。
5月26日,福建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就该案进行开庭质证。福州市公安局请了一名来自湖北的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质疑了念斌此前所做的司法鉴定报告。
记者获悉,警方专家辅助人出具的《关于念斌伤残鉴定的专家辅助人意见》显示,该专家认为,念斌不存在八级伤残,不宜进行伤病关系评定,此前念斌辩护律师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载明的一些症状、结论缺乏依据或依据不足,均可排除。
也就是说,警方认为,念斌是没有伤残的。这让念斌的家属没法接受,此前,他们多次带念斌赴各地求医,有诸多诊断记录。念建兰称,法官后来告诉律师,福州市公安局5月3日即递交了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但法院开庭前“一直没告诉我们对方请了专家,也没让我们通知鉴定人出庭,搞了"突然袭击"。
念斌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开庭质证结束之后,念斌随即找到了当初出具鉴定报告的鉴定人,鉴定人看了警方专家辅助人的书面意见之后,认为不符合客观事实和科学规律,不能成立。律师称,若再次开庭,念斌一方的鉴定人均愿出庭质证,在专业上做充分说明。
“大部分律师只具有法律知识,不精通法医学知识,无法对鉴定内容发表意见。”念建兰强调,在念斌一方的鉴定人没有出庭的情况下,合议庭如果只听一方专家的意见,难以对相关医学专业问题做出准确的认定。
在代理律师看来,不通知念斌一方的鉴定人,也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在程序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他说。
资料图:念斌。刘星 摄
目前,福建省高院未对念斌提出的再次开庭的申请作出回应。
念斌申请再次开庭并请求鉴定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