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患有冠心病史,其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是自身所患疾病所致,故应承担主要责任。该案中地接人员没有导游证,不具备导游资格,也没携带相关急救药物,且在赵先生发病昏迷时,地接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对赵先生进行紧急救治,也没及时安排车辆将赵先生送往医院,该地接社的上述行为耽误了对赵先生的抢救。从《出团通知单》行程安排上看,赵先生自2015年8月8日上午乘坐30多个小时的火车到达海拉尔,从次日上午开始旅游至2015年8月14日事发时,在4天半的时间内,需要游览10余处地方,行程紧凑,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赵某的身体负担,容易诱发冠心病的发作。